教学新闻
教务处组织学习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》
发布日期:2017-04-14 00:00    浏览量:[]

 

为进一步夯实教学管理基础,对接教育部新修订的学生管理制度,具体落实学院“法治校园”建设,410日下午,教务处召开部门工作会议,组织全体干警学习教育部颁布的新修订并即将要生效的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》。

会上,根据部门工作相关性,李处长组织大家集中学习了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》中涉及学籍管理的部分内容,并重点结合学院的学籍管理制度进行了对比分析解读,他还就推进教学管理法治化提出了三点意见:一是要坚持集中学习与分散学习相结合,充分利用时间学习最新学生管理规定,不断提高教学管理法治化;二是明晰修订内容,认真思考学院不适应新修订的高校学生管理规定相关内容;三是要对照工作岗位,具体落实各项具体学生管理制度,推进依法治教。

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》是高等学校学生管理的重要依据和基本制度。新修订的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》将于201791日正式施行。通过本次学习,部门同志进一步明晰了教育部关于学生管理的相关规定,进一步提高了教学管理法治化的认识。

地址:四川省德阳市凯江路二段32号     邮编:618000     版权所有 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2020     蜀ICP备15013166号-2