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进一步提高我院人才培养方案编制水平,为进一步加强专业建设奠定坚实基础,学院党委委员、副院长刘世模,7月3日组织我院教学系部负责人、十个专业教研室主任、教务处工作人员集中讨论2019级人才培养方案。
刘世模副院长首先组织全体人员全文学习《教育部关于职业院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订与实施工作的指导意见》(教职成〔2019〕13号),对于“培养目标、课程设置、学时安排、实践教学、培养方案制定程序、‘三教’改革”等方面做了详细解读。要求各专业培养方案制定人员,在根据学院《制定2019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》(川警院教〔2019〕4号)要求已完成的工作基础上,对照教育部关于人才培养方案制定与实施的最新要求,查漏补缺、进一步提高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和实施质量。系部教学领导、各专业教研室主任、教务处负责人随后对培养方案提出了修改意见,并就探索开展“1+X”证书工作、落实停止“清考”要求、根据新要求修订校内工作制度等内容开展讨论。最后,刘世模副院长总结会议内容,并再次强调修订人才培养方案几项重点要求,要求工作人员抓紧时间,及时、高质量完成2019级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。